2012年7月28日 星期六

假扮的清廉天使(二) 王建煊密收我的 四大基金貪污 調查報告


王建煊早知四大基金貪污
台灣的行政長官尸位素餐沒關係,只要常常裝「清廉」即可!

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高道德標準的捐出在監察院任職的六年薪資所得兩千萬元。但是,如果王建煊早知道四大基金貪污,又曾有積極的線索可追查失職官員;而他卻無所做為,放任貪官繼續A窮人的錢……如此,人民還能將王建煊與「王聖人」畫上等號嗎?
王建煊要臥底小蔡交  四大基金貪污報告
去年初,王建煊院長在一場餐會上,得知有四大基金貪污情事,而且有一個流亡在外的臥底同志,還在追查真相……
王院長說:「請那位臥底寫份四大基金貪污的調查報告給我吧!」
那是我到內地的第一個農曆年後,生活拮据、四處遷徙。當曾收留我的一位台灣學者T先生輾轉告知這消息時,我內心不禁激盪,以為揭發弊案的曙光在望!
貪污關鍵報告  行賄郵儲基金假測謊
認為必須在此報告中提供更有力的證據,「信音(6129)行賄郵儲基金假測謊」就是關鍵!因為股市作手KK在偷渡前曾告訴我:「信音炒股案裡有動搖國本的『行賄郵儲基金』假測謊!」;更因在前年,我於168周刊第54期寫到:「請台中地檢署王捷拓檢察官公開信音案裡,對行賄郵儲基金的可笑測謊題目,並請求特偵組接辦信音案」導致168周刊成禁書的命運……
幾經波折,台灣的義工終於偷印到信音案的完全偵察卷宗,裡面也真浮現出李錦明(林益世案的測謊官)在對郵儲基金行賄者測謊時,故意問錯時間,作弊讓行賄者輕鬆過關的情節!
不辦四大基金貪污  觸貪污不為舉發罪
給監察院的報告中,除了信音案的郵儲基金收賄部分,經過詳細的比對分析之外,還加了華豐、全譜、科風、奇普士、洪氏英、博達……等多案之四大基金收賄調查證據,一共三萬五千字,連附檔文件,烤貝到一只隨身碟。去年六月,我已遷至上海,T學者風塵僕僕的千里來取件;當我塞小隨身碟至他手時,好似交付千斤重擔!
我知道是T學者親自交給王建煊院長,也聽到由兩監委分案調查……但是最後得到的答覆是:「看不懂!」
為國家安全 只好和魔鬼握手?
除了「國家安全」以外,還有什麼理由可以讓王院長壓下「四大基金貪污」不處理?
是誰有這麼大的權限,用「國家安全」強迫王建煊和魔鬼握手,而不奉主耶穌之名去為台灣窮人除去吸血貪官?屈指一算,夠格的高層X先生不會超過五個人!
也許,王院長又會耶穌基督的牽拖,說未曾收過T學者轉交的報告書;沒關係,最近我重新修訂了去年的「100查黑報告」,將會循體制內再送至監察院、調查局、廉政署和特偵組──會讓大家認清楚,誰是假扮的清廉天使!

參考資料:貪污治罪條例
第十三條(長官之包庇罪)
  直屬主管長官對於所屬人員,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務機關主管長官對於受其委託承辦公務之人,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條(相關人員不為舉發罪)
  辦理監察、會計、審計、犯罪調查、督察、政風人員,因執行職務,明知貪污有據之人員,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