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3日 星期六

四大基金貪污案(卅一之2) 假扮的清廉天使....調查局長王福林護貪高升

專欄作家臥底小蔡自20114月起,即在本報連載「四大基金貪污案」長達一年時間,鉅細靡遺的剖析政客掏空郵儲和退休基金的種種手法。數十件涉貪弊案中,以「信音行賄郵儲案」最為離奇,因為有檢舉政府基金的筆錄,和檢調縱放的假測謊全紀錄,但幕後的白手套卻撲朔成謎。

20135月,不但本案關鍵的證物浮現:有兩個民代作手涉仲介郵儲,而且當時調查局長王福林竟是配合縱放的主腦。此驚人發現,讓台灣其他報刊的記者不遠千里到上海採訪臥底小蔡;但是,調查局卻動用監聽(內亂與外患罪)、恐嚇等招數,阻擋記者出刊。

20146月,臥底小蔡的將政府基金弊案集結成冊,但就在出版之前,王福林閃辭局長,轉任國安會諮詢委員。種種跡象顯示,還有更高層級控制,防堵貪污醜聞外流!

以下整理自臥底小蔡今年6月出版的《被A走的1000億元》


第二篇  假扮的清廉天使...調查局長王福林護貪高升

炒股收尾辦吳光誠
假測謊之後,信音案的偵查庭上,已沒人再提:「行賄國安基金、中華郵政基金」這些髒事!王捷拓就要飛金門當主任檢察官了,本案交棒給卓俊忠檢察官來獨挑大樑。
刪掉了「行賄郵儲基金」的劇情,信音炒股案收尾,目標瞄準涉案的另一主角──吳光誠。
吳光誠是誰?就是鼎鼎大名的主力「豐銀吳」,也是前立委吳光訓的么弟。
七份筆錄指證炒股
要動這位有家族政治背景的人物,依照慣例,就得先由周邊的關係證詞,來「鞏固」吳光誠犯案!
20082月起,卓俊忠分別傳訊吳光誠的同夥、助理、人頭戶、會計……等多人,拖了大半年,但是每份筆錄都釘截鐵的說人頭戶裡的信音股票是吳光誠下的單。
那古董張呢?其實就是吳光誠的合夥人,但是最終還是需要古董張自己的證詞。
郵儲收黑錢買7千萬元,虧4千萬元
介紹人用郵儲買股
2008108日,還在看守所的古董張,又被借提到台中地檢署的訊問
這次的庭訊,古董張補充了上次筆錄,交代了他賣不掉的幾百張信音股票,到底是誰幫他接走?
請記得他前一次脫稿演出說:「國安基金是傅崑萁找來的!」他顯然謹慎多了,改口說──曾與「介紹人」事先說好交易張數,介紹人就掛進買盤將套牢的信音股票買走。
但是檢察官可不這麼想,顯然,介紹人用的買盤就是「政府基金」,這是一個可以指揮政府基金下單的白手套!
介紹人就是吳光誠
介紹人是誰?這可是牽涉政府基金,事關重大……可是,老奸巨猾的古董張又打迷糊仗,提示著:「介紹人本身有介入炒作,所以可以從交易投資帳戶,看是誰的人頭帳戶介入買賣信音公司的股票,那個人就是介紹人……」
古董張還藏了關鍵的一句話,「……我就騙介紹人,說我要先炒作亞智科,暫時要抽走資金,請人來接我的籌碼,炒完亞智科,我再介入……」這句話已經明白指出,神祕買盤的背後影武者,就是曾炒作「亞智科」的作手!
古董張明示加暗示,神祕買盤的背後影武者,就是曾炒作「亞智科」的作手──吳光誠。
怕掀貪污不能約談
當指證吳光誠的人頭戶筆錄一一浮現後,顯示接手信音案的卓俊忠檢察官,想以辦掉吳光誠來結案,卻「誤打誤撞」讓政府基金的的白手套,透過古董張口供中的「介紹人」,直接連結回到吳光誠。這是多峰迴路轉的案情啊!
古董張的第二次筆錄,是全案中最重要的一份,它讓卓俊忠心生畏懼,於是中斷了所有對吳光誠的調查,草草結案!
一票調查員沒質疑縱放
要縱放本案最重要的作手吳光誠,並不是卓俊忠檢察官,甚至是台中地檢署說了算;特別要小心──愛爆料的調查員!
退一萬步講:檢察官「不約談吳光誠」的作法,要調查員視而不見,都已是難事,更何況,調查處站辦任何案子,其實自主性不高,以本案而言,要將每個偵辦步驟傳到台北局本部的「經濟與犯罪調查防制中心」。
可知,在信音案的炒股部分,調查到這樣成熟階段時──人證、物證俱全,想要調查員裝瞎,放走吳光誠,絕不是卓俊忠一通電話:要承辦人結案──「移送信音案」到地檢署即可!
移送書放水暗藏玄機
要證明調查站配合在信音案中「放水」,重要關鍵在於「移送書」上,所洩漏的端倪!
什麼是「調查局移送書」?就是當一個刑事案件,經由地方的調查處站,偵查到犯罪證據齊全,可以讓檢察官接手的程度,就將涉嫌人的資料、犯罪事實描述、證據附件等三大部分組合成移送書,轉呈給檢察官偵結起訴。
首腦王福林配合縱放
在台中市調查站於20081128日以「中法字第 09760035190 」發文的「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站刑事案件移送書」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調查局配合縱放的事證──有附上吳光誠人頭戶筆錄,卻刪除炒股主涉嫌人吳光誠、再虛構炒股事實。
要讓調查站配合演戲,到底需要堵上多少調查官員的嘴吧?
本案承辦人是調查員林明志,毫無疑問,是配合作假的第一人!此外,移送書是以該機關首長的名義行文,「主任 王福林」的官防就大剌剌的蓋在文上。
主任比承辦人還精  
2008年的台中市調站主任王福林,後來成了調局的前任局長,請先不要為站主任辯護,說:「他只是橡皮圖章嘛!」
俗話說:「瞞者瞞不識,識者不能瞞也!」調局的各個地方處站,因有績效評比的壓力,所以站主任會時刻緊著調員的辦案進度;很多時候,站主任甚至比承辦人還關心案情──不但會看移送了哪幾個嫌疑人,還會繼續關注到起訴以後!
重案不能推不知情  
就算信音案是檢察官指揮辦案,但是當2006529日,KK在調站中爆料──信音公司甘老闆行賄國安基金(郵儲),買7,000萬元信音股票……本案就一定成為調局高層矚目的焦點!
所以,要說王福林「不在乎」行賄郵儲基金的調後續,甚至不知道底下的承辦人放走了吳光誠,實在說不過去……果真如此,那麼,以後調員想縱放任何一個作奸犯科的人是不是只要如法泡製即可?
抵死不從或同流合
如果說,這是檢察官指揮辦案,所以調局必須照指示放人,那也是塘塞的話。
請問現任的國安會諮詢委員王福林──
當底下的承辦調員送來移送書稿時,有指控郵儲基金收賄的檢舉,還有指證吳光誠涉案的證人口供,那時當站主任的您,不用問:「那麼,郵儲基金收賄的調結果是甚麼?吳光誠炒股的約談筆錄在哪裡?」
千萬不要自己扛著,或再請教您:「當時,是否還有長官指示您放人?」

如果您還想說「不知情」,用比較符合時事的說法──若是調
局放掉正調中的「共諜?」張顯耀,國安會應該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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