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

小股炒作淪亡三部曲之二:套房 與 牢房 (調查局問我:王檢真有向主力收錢嗎?...就讓光碟回答協禧案的難題)



被辦炒股票  送鈔票免拘票

現代的股市主力,不但要有操縱股價的功力,還要有本事擺平司法單位的大小鬼糾纏。很多主力就是這點欠缺了,雖然讓散戶住了套房,自己卻也得進牢房!

作手圈都知道有一位飆股主力,勢力連檢察官都畏懼三分,這樣的超完美主力是甚麼模樣?或是先談這種奉炒股主力為太上皇的檢察官該是甚麼德行?


您可能想錯了!這檢察官一表斯文,是國家全力栽培的明日之星,「全國傑出公務員」「國際檢察官傑出表現」……獲獎不斷、平步青雲,說不準幾年後還會當上檢察總長!

(這麼大把年紀了,還要聽你鬼扯...圖片取自新新聞1057期 內線殺手在金管會幫張忠謀等大老上課...)

調查局質疑  王捷拓收黃三郎錢
民國97年中某天,我不知第幾回為炒股被抓到台中檢調逼供。
那天,在台中調查站筆錄做到一半,組長請我到偵訊室外,避開房裡的監錄,小聲地問我:「王捷拓檢察官在協禧案真的有收黃三郎錢嗎?」

怎麼這種作手圈私下的傳聞,連調查站都知道了?
組長說了段前晚聚會的小插曲:「昨晚檢調餐會上,王捷拓說,最近聽到我辦炒股收錢都是不實指控。有調查員就『吐槽』說,那黃三郎呢?王檢非常生氣,『那個甚麼黃三郎,我一定要辦掉他!』」

我一直沒回組長話,因為從那刻起,就在等這位曾被新新聞雜誌尊稱的「內線殺手」的檢察官,何時真的吃了熊心豹膽去辦連調查局長都喊得動的一代主力宗師?

豐銀吳說 黃三郎施仔雞

協禧收錢的傳聞,從何時散播開來?

台中檢調監聽協禧炒股早在94年開始,可是同一時期被監控的炒作案早已被搜索、收押、起訴……協禧案卻遲遲未動,其他作手開始不平,其中以「豐銀吳」的么弟吳光誠的反彈聲浪最大,他當時家族還經營上市的鼎營公司,自己雖卸下高縣議員,但是老哥吳光訓至少還是立法委員;王捷拓竟敢動土到太歲爺頭上,硬生生收押他炒作永兆公司。吳光誠故意用被監聽中的電話打給我:

「王捷拓沒辦協禧,三郎仔一定有去『施仔雞』啦!」「施仔雞」可能是南部人形容行賄的日文術語。

我在查黑中心 檢舉協禧案行賄

真正的收賄事件有具體輪廓是在協禧案的「牽猴仔」俞宗碧到了位於內湖的鼎營公司,向吳光誠兜起生意:協禧案因為他向公司派還有黃三郎各收100萬元捐款,行賄檢察官,所以不會有事,送錢管道暢通,若要擺平炒股案可以再找他!


千萬別忘了,我在948月後,就是高檢署「查黑中心」的股市臥底爪耙了,這些黑金情資我早已往上報,當吳光誠義憤填膺地告訴我俞宗碧仲介行賄時,我被叫回去查黑中心做了筆錄!
(依俞宗碧96.5.10中檢筆錄,他曾被查黑中心簡文鎮檢察官訊問是否行賄?但是問錯了,不是賄賂調查局而是檢察官...) 

不得罪送錢人 推說不是我辦案

王捷拓大概熬不過眾怒,又擔心被查黑中心盯上,訂了96年的66日要搜索協禧公司,可是前一天出現一個令人費解的動作,他簽呈請求換檢察官成葉柏岳,還說自己要從旁協助。其實,大家已經可以合理懷疑:這是給主力和公司派一個交待──「對不起,不是我要辦你們,換人了沒法度……」
陣前換將不是偶發的舉動,次年123日搜索「行賄郵儲基金」的信音案之前,為「縱放」,王捷拓也故技重施。
 
( 箭頭所指的是張宏謀襄閱檢察官,後來升廉政署副署長,可疑!)
行賄人自曝 協禧搜前先套招
俞宗碧解除羈押後的幾天,他在國賓飯店和協禧公司派操盤人陳文吉碰面,談論被搜索前的套招情形,其中讓在場的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
「……之前就有叫凱莉去調查局時不要亂講!」凱莉就是協禧公司的董娘。
俞宗碧對我說:「有人要放過我們,一起走吧!」
最後的身影,俞宗碧開著寶馬740揚長而去,下一站──機場,直飛紐西蘭。他涉及因炒股糾紛密謀綁架上櫃公司寶島極的老闆,又炒作協禧、堃昶、聯豪科……白紙黑字說要協助偵辦協禧案的王捷拓,居然忘了教菜鳥檢察官要對這樣的「重犯」限制出境?
在機場俞宗碧接到「長官」關切電話:「這一走,千萬不要再回台灣了!」往南半球的飛機離地後,好像真的再也沒有人可以追查俞宗碧曾代黃三郎和協禧公司派行賄的往事了!

本段有另一證人張嘉元的錄音 證詞
張嘉元的致命錄音(序一)抓人前先通知, 王捷拓檢察官想收紅包嗎? 
http://www.i-undercover.com/2015/11/blog-post_20.html

買賣三萬張協禧 不用查?
調查局辦炒股案最愛用的名言:「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意思是股市交易紀錄是抹滅不掉!
黃三郎在94年底的協禧炒作過程中,留下甚麼蛛絲馬跡?
在人證方面:搜索的那天,營業員李怡萱在南投縣調查站做的筆錄,一再指證:
「吉祥證券老闆黃三郎和股市作手俞宗碧聯手炒作協禧股票……」
(李怡萱96.6.6南頭調查站筆錄) 
在物證方面正好可以呼應證詞,以宏遠(吉祥改名)證券為大本營進出的的丙種資金,被櫃買中心列為「黃瑞珍集團」的多名人頭戶,分析意見中不但指該集團交易鉅量且影響行情,但是王捷拓行文櫃買中心調閱資料後,卻未偵查證據,這不符合偵辦炒股案的程序邏輯。


以上僅約略列出人證、物證,王捷拓即無法自圓其說──為何不追查吉祥證黃三郎的原因?
這個月份,台中地檢署又再度自清式的發函給我,針對高檢署要調查協禧行賄案:「查無實據!」
 查無實據? 光碟錄行賄指控
真的查無實據嗎?
我在97年為幫艱困中的協禧公司引入私募資金,曾接觸到董娘凱莉和財務長蔡學輝。
凱莉老是哭哭啼啼的說:「我去調查局時,他們一直逼問我,監聽到一句『都喬好了』是跟誰喬好了?」
而蔡學輝問我:「是誰說出去我們送錢的,是俞宗碧還是黃三郎?」
真的查無實據嗎?
或許台中地檢署又說,董娘和財務長說的話,你又沒錄音!沒關係,我有一份公司派操盤人陳文吉的錄影光碟──他指證俞宗碧幫黃三郎和公司收賄款的好事,找機會再公布吧!不管協禧案是送黑錢二百萬元還是三百萬元,不用收押陳文吉,我只用一客西堤牛排就讓陳文吉和盤托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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