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9日 星期六

四大基金貪污案(卅十)政府基金收賄鎖單 終見偵辦 。。。期待司法內鬼── 王福林 王捷拓 卓俊忠 李錦明 早日被繩之以法!

主力炒股退休基金鎖單
再傳政府基金舞弊事件,717日,台北地檢、台北市調查處大舉搜索,指控主力黃明松,與第一、新光、元大等三家投信經理人,將勞退、勞保基金用於炒作佳總、佶優、萬潤等三家公司,導致退休基金被坑殺,慘賠6600萬元。深夜,黃明松與許姓經理人聲押獲准。
第一次辦退休基金收賄

多數讀者認為,這件案子就如同20112013年爆發,經理人謝青良、陳平、瞿乃正等掏空退休基金案。但分析其手法完全不同,當年謝青良等是自己拿代操的部位當資金來炒高股價;而今日的黃明松案,卻是在高檔行賄基金經理人來「轉單」「鎖單」,是將公司派的持股高檔套給退休基金。這類型的行賄政府基金模式行之十餘年,卻是有史以來,檢調辦的第一個案子,也極具指標意義。

司法護航收賄十餘年
以前為何不辦?不是沒人檢舉,我早在2005年與高檢署查黑中心合作偵查時,即找到多起「進行中」政府基金收賄,在2009年更具狀向法院檢舉勞退基金收黑錢買股;2013年,以3萬字報告書,向各廉政單位舉發,然而歷經監察院、廉政署、法務部……甚至總統府,卻一再延宕,置之不理。推究其原因,就是在先前的政府基金炒股案件中,有檢察官、調查局高層涉入護航貪污,讓我們官僚體系,必須視廣大的軍公教、勞工為草芥,以「官官相護」為至上原則。
急辦舊案恐包庇曝光
20146月,我們出版了四大基金的秘密──《被A走的1000億元》,將司法包庇貪污與其他未曝光的案件集結成冊。雖然,在書店上架仍是遭到層層阻礙,但是憑藉著熱心讀友推廣、傳遞,讓本書已傳到部長、院長,甚至總統府幕僚手上,想必,調查局也用強力的情報眼線拿到了!
今日,立法院辦公室指出,檢調深恐「包庇護航」的指控再起,而急辦積壓的舊案,這些原來是高層想要壓制的醜聞。
王建煊不理檢舉釀大禍
民眾驚覺,政府基金以專業為由,將大家的保命錢、養老金送給投信基金代操,以為往後可以高枕無憂,但是卻是「請鬼拿藥單」的愚蠢做法,讓不肖的經理人肆無忌憚地的收黑錢與主力配合炒股,甚至自己當起莊家主力。
更感痛心,在2010年,在168周刊52-55期,刊登政府基金貪污,竟遭台中地檢王捷拓檢察官脅迫下架。而當我們將所有事證,具狀陳報給監察院時,人稱聖人的王建煊院長,枉顧此蒐證內容──「白手套將密謀行賄一銀代操的政府基金」,當中有錄音、錄影,可發展偵查的具體性,竟以「看不懂啦!」來回應跨海送交的信差。
若是當年王院長發揮「小鋼炮」的性格,說一句重話,那怕是「狗屁倒灶」之類,試問,以後還會出現謝青良那夥人,甚至今天的黃明松?容我們提醒──這幾個案子掏空退休基金已超過40億元了!
在本書的第卅三章,還原了20105月,蒐證白手套的錄影對話,也預言一銀金控代操政府基金的部位「恐已失守」,如今一語成讖,令人不勝感慨!

政府基金幕後有大黑手
以我當年作手圈的經驗,投顧喊盤的老師,通常只是螢光幕前作秀的演員,其後還有龐大的主力和金主集團,或有民代為其靠山。就像去年陳平、瞿乃正案,祕密證人指出特偵組監聽到民代指點案情發展,而辦案人員卻輕輕放過。所以希望,在新案中,北檢與調查局除了對其幕後集團深入追查,還能對抗前來關說縱放的民代壓力!
司法曾公然掩護黑金
在長達十年掏空政府基金案中,還有數十件未曝光的收賄舞弊;罪魁禍首,有泯滅人性的操盤官員和代操經理人之外,早年縱放貪污和迫害證人的司法官也難辭其咎。當全國媒體都聚光在退休基金時,也請關注──舞弊受賄最大宗,受害最深,其實是「郵儲基金」;有司法檔案可考據的就是2008年,台中檢調以假測謊(2008C0006),縱放行賄的信音公司(6126)老闆,在七份筆錄的指證歷歷下,草率結案,讓當白手套的民代作手避到大陸。事後多年,為掩護犯行,已位居高官的他們,只好一錯再錯,誣陷證人,戕害新聞自由,恐嚇記者 (168之外還有壹週刊,請詳見186期3)

請辦內鬼掩護郵儲收賄
今年,調查局的主管異動,已開始偵辦「收賄型」的政府基金掏空案,台灣人民在陰霾中,終見曙光!但是,廣大的我們更期待──那年,掏空郵儲基金七千萬元的「信音案」,何日能重啟調查?掩護該案貪污的──王福林、王捷拓、卓俊忠、李錦明等人,……請問:新調查局長汪中一,何時可將這批與貪污狼狽為奸的「司法內鬼」繩之以法?

註解:
一、2008年假測謊掩護郵儲基金貪污,縱放白手套的司法官有──
王福林:曾任台中市調查站主任、調查局長,現任國安會諮詢委員。
王捷拓:曾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現任主任檢察官。獲2011國際傑出表現獎。
卓俊忠:台中地檢署檢察官。2012年全國十大傑出青年。
李錦明:曾任台中地檢署事務官,現任廉政署副組長,2012為林益世案測謊。
二、以上司法官員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4條:「辦理監察、會計、審計、犯罪調查、督察、政風人員,因執行職務,明知貪污有據之人員,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以下 186期頭版 說的蔡董,究竟是誰?他和主力黃明松與我之間有何糾葛?
我會寫一篇精彩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