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紫色角落(向貪污“四大基金”的貪官宣戰)@168周刊第52期之一


原刊登於168周刊第52期2010/7/4

紫色的角落 之 1 

臥底小蔡 向貪官宣戰!
四大基金與檢察官饞態現形!
奉命臥底在古董張身邊的「小蔡」,找到四大基金貪污圖利的事證,並將黑道、主力的炒作一一監控,卻遭調查局、地檢署、法院出賣曝光,逃亡海外…

文:蔡漢凱
臥底與內鬼…不是電影  是我親身經歷電影「無間道」上映後,全台灣、也許是全華人地區,說話的方式都「無間道」化了。
我們派去對方打聽消息的叫「臥底」;對方來的爪耙叫「內鬼」!
有齣「臥底」與「內鬼」的白濫鬥爭戲碼,居然已經在我們積極想要改善司法人員風氣的台中地檢署、法院、高分院,悄悄的上映了近五年!


任務尚未完成 被當作罪犯受審99年4月15日下午,台中地院「得捷」違反證交法案審理庭終結辯論。   
照例,在審理終結前,法官會給予被告最後陳述機會,審判長巫法官說:「蔡漢凱,你最後有甚麼話說?」
「庭上,這是最後一次,我能以自由之身來應訊,下次出庭,我就是手銬、腳鐐,也許我會失去勇氣講真話,請求給我多一點時間陳述,我說的話一定跟案情有關...」我悄悄瞄過合議庭三位法官的眼睛,看到同一種期待的眼神。
我放心的接下說「我開過這麼多庭,最讓我感到痛苦的的一句話,是準備程序庭時,劉法官對我說:『你也曾當過調查員,為甚麼不認罪?』」

審判長:蔡漢凱,你是臥底…劉法官忽然插口說「我當時講話曾經傷害過你嗎?」
「我記得那時答你說,五年來,我經歷過地檢、地院,逃過一庭的羞辱;又得承受另一庭的奚落,我為的不是逃避法律上的責任,而是我還沒完成偵查工作。」
審判長巫法官開始有興趣了「你在張世傑(古董張)身邊偵查。」她用肯定句說「蔡漢凱,你是臥底!」
我說:「報告審判長,我的偵查一開始,是接近張世傑,但是我發現張先生對我偵查的標的是不知情的,我認為張世傑(古董張)只是證券史上,『金』、『權』鬥爭中的一個不足道的人物,我的聰明才智更甚於張世傑...」
坐在前方證人席上的「古董張」,聽到有人敢在法庭上大言不慚的說他的才智高過於己,他居然猛點頭,如搗蒜泥。

偵察工作報告 沒機會上呈法院我接著說:「我曾在『華豐案』中,送了一份刑事陳報狀,裡面陳述了我自90年到去年時期,我秘密偵查所得的證據,我的律師陳慶昌看過所有內容,知道我的工作,原本我想在華豐案更審時公布,但是很可惜,開不了更一審。」
華豐案有兩位被告律師,一位是台中地檢最犀利的檢察官轉任律師常照倫;另一是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台大法律系的同班同學陳慶昌,兩位大律師共送了五、六份華豐案三審上訴 理由狀,卻被駁回,這是我國司法史上,唯一證交法案上訴三審,未發回重開更一審的案件。 原本這些話,是我當時想對剛好也是得捷案的辯護律師,常、陳兩律師說的。
查黑中心交付任務 地檢署不認帳我又說:「華豐案卷中,故意公布一段通聯監聽譯文,是查黑中心聯繫窗口李檢事官和我的對話,內容是我查到幫派、還有一群人動用窮人的錢...我把這段譯文,拿給一位台中地院的一位好檢察官看,他關掉錄音與我對談一個半小時,他說請我相信他的能力,他想接手偵辦。可惜,我不是不相信他;而是不相信他的老闆。」
巫審判長問:「哪一股的檢察官?跟我講沒關係,地檢的那邊我都認識。」
我遲疑了一下沒答話。我很想說94年8月查黑中心簡文鎮檢察官已經用「得捷」、「佳和」兩案來交換做生意,換取我原來要跟調查員學長合作查的弊案,轉交到查黑中心,怎麼又起訴我、判刑。我看著合議庭,沒說出口。

曾把資料交給邱毅?怎麼又是邱毅!巫審判長又問:「你還把資料交給誰過?」
「只有在一年前,將這份刑事陳報狀的底稿交給邱毅」
巫審判長有點生氣的說:「交給邱毅,你不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嗎?他只會爆料而已,對偵查沒幫助!」
「我只有交書面資料給他,後來我查到的貪瀆白手套錄影資料,我就沒交出去了。」
「蔡漢凱,你現在講的這些話,我們只能錄音,沒辦法記載在筆錄。」    

向法官告白:任務失敗 請用刑吧!「在我的認知中,原先查黑中心交付我追查的這個貪瀆弊案,其危害人民的程度超過『扁案』;『扁案』只是動大財團的錢;而這個案子卻是貪污全國最低層、最窮老百姓的錢,這幾年來,我已蒐集到的資料,它的重要性高過我的生命、我的自由。
我在和查黑中心合作時,我就很清楚我的偵查行動必需先放棄一些道德標準;如果行動曝光,我要負怎樣的法律責任,我不會請求你們輕判,請合議庭依法判決我,我可以承受!」

法官說:你何時可以揭發這個案子?法庭裡的空氣安靜的凝結了一會兒,劉法官說:「我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你揭發這個案子嗎?」 
「可以!」我斬釘截鐵的回答,我轉向右方的地檢署公訴檢察官說:「我還有些未完成的偵查工作,請您轉告你們台中地檢署的同仁,在我華豐案執五月十八日執行前不要來騷擾我!」
年輕的蒞庭公訴檢察官大概沒想到會有一位被告會在法庭上,用這種口氣向檢察官說話,眼睛瞪得斗大,卻不發一語。
劉法官說:「蔡先生,我保證我們在座的每一位都不會在這段期間騷擾你。」 

台中地檢署有內奸 縱放主力俞宗碧我大聲的說「台中地檢署中,兩年前,哪個人放走俞宗碧,那個人就是『內鬼』!」當時在場的蒞庭檢察官可能會聽不懂,但是我的用意是藉由他回去轉述,讓『內鬼』有所忌憚,可以多爭取一些時間,多查一些證據。
劉法官轉向古董張說:「張先生,你有甚麼話要說?」 
平常侃侃而談的張世傑(古董張)卻出奇的以緩慢的語氣說:「我...請求...庭上對其他被告...從輕...量刑...」
劉法官說:「張先生,你有把握你自己的連續犯一定過關嗎,怎麼在幫別人求情?」 劉法官隨即幫古董張張想出理由「你是不是也被蔡先生剛剛的話感動了!」

政府基金白手套 收錢幫主力高價出貨99年5月17日下午四點,我做完最後一次的錄影蒐證,關掉側錄機,真的有點累了,想到隔天上午九點半就要到台中地檢署報到,心中不免悵然。我呆站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一家券商的對面騎樓下,望著往來熙攘的西裝上班族群,想像著另一世界的人──擠在郵局窗口排隊的小存戶、吃粉筆灰老師,還有那些在烈日下釘板模、扛磚頭的工人,這些人也許一輩子沒買過一張股票,而他們的退休金、保險養老金....居然有人敢拿去買爛公司股票收回扣,這種貪污的行為是會遭天譴的!
我當天蒐證的結果是,這些當年我和查黑中心合作要偵查的政府基金白手套,至今仍活躍在證券市場上,還在向上市、櫃公司或作手開價:買你們公司的股票,我拿多少趴數;更甚者,還有新加入的大型金控代操政府基金團隊都躍躍欲試...
政府基金操盤手 貪污後笑看我坐牢沒有人會查這些動用政府基金的人了;再也沒有會辦他們了,因為所有的人都是「他們」,我被孤立了...
「他們」不是最想看這種結果嗎?送我進去大牢,再拿份監廳譯文給幫派大哥看「ㄟ!這個是檢方的臥底...」 。幾天後就再也沒有白目的人敢查「他們」了,「他們」是動用窮人基金的官員。
還有一位辦證交法案收賄的檢察官。這幾年來,我為誰而戰?為誰散盡家財、犧牲掉家庭幸福,但是,如果我現在放棄了,那些貪污的人就贏了!
我低頭望著自己,西裝外加整套的K&C吊帶還有領帶,我不就是「他們」的裝扮嗎!我邊走邊脫掉西裝,解開吊帶、領帶,隨手丟在人行道旁的垃圾桶,我已不需要這些門面來偽裝了,我要開始將所有的資料公諸於世,讓沉睡的台灣人清醒的看到真相。

誰是假借辦案 索賄的檢察官?我不算是好人,沒做過甚麼好事,但是這輩子我只想認真的完成這件事,因為「他們」的貪贓枉法連老天也看不下去,挑我來揭發「他們」!
我向「他們」宣戰!向這些曾經動過窮人基金的貪污官員宣戰;向假借辦證交法案向上市櫃公司肥羊索賄的檢察官宣戰!
在此也向其他正直的檢、調警呼籲:請不要對168週刊以任何的型式阻礙其揭發弊案,請共同為台灣兩千三百萬同胞的權益努力,讓這個史上最無恥的貪污案中隱藏的害蟲現身!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