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2日 星期日

秒破解 應華案炒股元凶 被借殼的窮光蛋怎炒股? 酒肉司法官石木欽騙了翁茂鍾

秒破解 應華案炒股元凶
被借殼的窮光蛋怎炒股?
酒肉司法官石木欽騙了翁茂鍾

應華炒股的元凶是佳能集團
聯合報說:「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關說老朋友翁茂鍾的應華證交法案,讓八年有期徒刑改成四個月。」騙一堆不明的鄉民叫罵,但應華不是翁茂鍾或本案任一被告炒作,其實連這四個月都不該判。

因讀者都有股市專業,只要說一疑問,就可突破「盲腸」——請問台灣有哪家經營不善到被借殼的公司還有能力炒作股票呢?

2005
年應華(5392)炒股案,炒股元凶是來借殼的佳能集團,但是這真相沒人敢查。

秒破解了!不用浪費時間起鬨,如果您願再讀下去,會發現更驚悚的真相。

檢調找散戶當炒股替死鬼
第一次見到調查局的卷宗上寫著:「董炯熙涉嫌炒作應華精密」也就是來借殼的新負責人,佳能集團大老。
然而起訴時,財團不見了,判決書裡只剩翁茂鍾(八年)、財務長(八年)、我(九年),還有買了20張的朋友(七年)、出借36萬元的營業員(三年半),都是共同正犯。
聯手投信炒高應華至258元天價的佳能集團謎一般的消失了,怎回事呢?檢調又怎會故意拉一些散戶來湊數?

佳能聯合群益投信炒作
原名怡安科技被借殼後改成「應華精密」,入主的佳能集團早已是股市老手,摩拳擦掌地想大幹一番,事情就從2005728日開始,群益投信店頭基金參訪應華後,自佳能投資公司對轉300張應華股票,群益三個基金(經理人吳文同)開始認養,此後共買數千張……


這之前,老股東翁茂鍾想賣掉手上持股,委託開投資顧問公司的我代勞,因只憑股市技巧,問心無愧,我也大大方方地開出發票。

掩護貪污起訴不相干人
現在每個讀者都知道我另一個身分是幫查黑中心臥底查「四大基金貪污」,也就是從那年的八月起,貪污的高層官員動用調查局監聽我的行蹤足足一整年,認機不可失,硬是拼湊了應華案給首腦檢察官(王捷拓)分案偵辦。

一連串的搜索、羈押……最大的用意是中斷我快要查到手的退撫基金貪污證據。

只要賣股票都算犯罪所得?
一審的合議庭法官洪俊誠和戴博誠真是集合了專業低能和下流於一身,洪俊誠說:「本案可能變更起訴法條,因為賣股票(不算成本)超過一億元要改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翁茂鍾嚇壞了,要發言但結結巴巴說不出……法官還嘻皮笑臉的說:  「翁茂鍾,你不要緊張嘛!我說『可能』而已嘛!你聽得懂嗎?『可能』而已……」(法庭有錄音,不信去調調看)

這是暗示什麼?好歹我也幹過八年調查員,這種伎倆去搞憨百姓還可以,騙得了我嗎?

我私下問翁茂鍾:「你會真的給錢嗎?」翁一口拒絕,說:「我怎給得起?」

翁茂鍾被我利用 請判無罪
那些年的一個庭轉過一個庭,我始終沒法說出臥底的身分,只能任由這些司法惡棍羞辱,然而我流亡海外揭發四大基金貪污後有了轉變,在更一審的陳訴說我現在是「反四大基金貪污聯盟的領導人」,當年翁茂鍾等都只是我利用的人,請法官改判他無罪。

翁茂鍾顯然是不相信,必然找了很多司法界友人,也包括石木欽來請益。

我認為改判炒股無罪是必然結果,完全不是石木欽關說。或許這個酒肉官員會用此定讞來邀功。

有膽就再審一次應華炒股吧!
若還有人懷疑應華案什麼「八年變四個月」是輕判,我歡迎司法再審應華案——
有膽、有種就再審一次,看看炒股的佳能集團會不會浮出水面,再重新看看卷宗,讓那些不良檢調和法官的嘴臉現給全國的人民瞧瞧。

我在本案最終被判四個月係因開立不實發票,我不服,因為在台灣您去買小至一件文具,店家無不問:「您發票要怎開?」我依客戶提示開發票不對嗎?全台灣商家老闆都要被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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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undercover.com/2011/10/blog-post_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