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魏應充 該哭還是笑? 找了 買20張股票都抓 的 林彥良檢察官辦頂新...當羔羊 或權貴?

魏應充從天堂到過街鼠
此刻用《桃花扇》裡那句「眼見他起朱樓,眼見他宴賓客,眼見他樓塌了!」來形容被收押禁見的頂新老董魏應充,從政客左簇右擁的紅頂商人,瞬間「滅頂」成了藍綠共憤的全民公敵,不知有多嘲諷、貼切!只是懷疑:這是最後一桶黑心油了嗎?想必都默答──當然不是!你我就這樣當傻子將飼料油、餿水油、皮革油……灌下肚的幾十年日子,您覺得檢調盡了力嗎? 
讓國人多喝一年半黑油
首先,部分媒體瞎掰說,台南鹽酥雞小販「三個月前」見收廢油小蜜蜂而向調查處檢舉。一聽就是浮誇不實,只因,調查局向來是愛辦大案的牛步單位,單是內部公文往返,沒個大半年,再確認後頭有大鯨魚,而且是可以「趁他病,要他命」的大咖,否則不可能主動出擊去扳倒權貴。正解:早在去年三月已檢舉,也就是調查局任由國人多喝一年半的飼料油;要不是最近辦這類黑心油案件有利可圖,績效核分高,會火速處理檢舉案嗎?

八卦檢座自比水電工
再來,還是績效問題。媒體爆:全台多地檢署爭辦「頂新魏家」,1016日以彰化地檢署主任林彥良為首的多名檢察官,搜索味全公司和魏家帝寶。且看檢察官如何放話,「魏家豪宅真是漂亮,覺得自己走進去很像水電工,本來還好奇魏應充自家不知是使用何種油品……」不是老打著偵查不公開嗎?為何檢座老愛充當成八卦媒體的記者?如此素質,真讓人搖頭,再看帶隊的林彥良何許人也?

林彥良曾冤錯縱放
新聞回顧了林彥良功績,原來就是先前率團去菲律賓辦廣大興號的屏東主任檢察官。見到媒體又在吹捧林彥良擬訂如何攻頂新的「作戰計畫」,我們不禁為全台灣人的無奈,畫上「三條線」!

別的記者不識林彥良,被唬攏,情有可原;但是支持臥底小蔡專欄的朋友,甚至是《168周報》的長期讀者,都有印象──林彥良是當年起訴「應華案」,冤錯小投資人,縱放權貴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這麼多年,他從不用為險造成的大冤獄負責,反而扶搖直上,成了被追捧的司法明星!

林彥良大罵 作手最可惡
我與林彥良在偵查庭上有數個案子的遭遇戰,以下陳述親身經歷。他就是一位邏輯不清、情緒化、本質學能不佳又好大喜功的司法官。

2007718日,我在台北市街頭被帶到百公里外的台中,交給承辦檢座林彥良。原以為這位年輕人會講理些,只因為監聽裡,早知道我當時為「查黑中心」地下工作;證據裡,也看到所有朋友只買幾百張股票,不可能炒得動……可是,事與願違,林彥良「揣摩上意」,加倍贈送,不但認定我是主嫌,還將一位買20張股票的小投資人,和接單的營業員都當是共犯。
那天夜裡,林彥良狠批示:大股東每人50萬元,但是卻要我交出100萬元保釋金。當其他律師看不過去,代求情時,林彥良在偵訊室裡怒吼著:「作手最可惡了!你們甘願讓他50萬元就交保嗎?」只因其他股東還剩50萬元,想幫我保釋!

倒楣鬼買20張判七年
那夜的情境,就算帶到棺材,都還會記得!這就是中華民國訓練出來司法官,放走真正的權貴──幕後炒應華的佳能集團、群益基金,卻羅織罪名給小散戶。此案在地方法院,買20張股票的倒楣鬼被判七年一個月徒刑,而我則創下證券史上最高的九年記錄!所有應華案被告刑期總計是三十六年。到了今年更一審,我聲稱要公開林彥良等為掩護「政府基金貪污」而設計此冤錯假案,法官自找台階下,改判所有被告逆轉無罪!

黑心司法官辦黑心油
林彥良險製造了證交法的大冤獄,荼毒了無罪被告整整七年悲苦歲月,還不包括當時為押人取供,收押大股東(上市佳和1449老董 ),卻昧良心,不追究幕後炒股的藏鏡人……是誰收了好處嗎?不管!只單憑這樣的司法素養,填於溝壑都不為過,黑心官有何資格說要辦黑心油?

政治決定 該哭或笑 羔羊或是權貴
回到標題,頂新魏應充何時該哭?又哪時該笑?就看這位林彥良大檢座要把他當成是羔羊或是權貴?
以應華案的前車之鑑,若將魏家當成弱勢被告,就可以推諉所有食安問題,讓魏家兄弟當罪魁禍首,以解救「
馬江下架」危機;如此,魏家有再多帝寶也賠不完,下半輩子只能當監獄四連號。真該一起抱頭痛哭了!
反過來,林彥良要是將魏家視為炒應華案,可縱放的權貴,那真是可喜可賀!偵查庭上免不了說說教,小押一下,但是罪過就推給無辜的屬下去被背吧。結局是林彥良升職加薪,魏家兄弟慶祝開香檳!

何種下場?取決於政治,而不是司法。

林彥良創造臥底小蔡
說完劣跡,文末,飲水思源,得感謝這位被自家同事形容「隨性而為」的檢察官,若不是他那些年的胡搞瞎整;今日,不會有位小作家如「拼命三郎」爆衝似的揭發這些護貪、護權貴的司法大官;也就是:「臥底小蔡」這號人物,其實是被林彥良所激發、創造出來!